2010年4月24日 星期六

認識數位內容產業

數位內容產業涵蓋數位內容、載具、系統等構成完整綿密的產業鏈。「數位內容」係以數位技術製作各類內容素材,或將傳統資料轉換成數位化格式,並賦予新的應用型態,使其具有易於接取、互動、傳輸、複製、搜尋、編輯與重複使用等優點。再搭配服務、頻寬、收費及版權等管理機制,透過網際網路、行動通訊網路、無線/有線電視、衛星通訊、電影、數位廣播、光碟等「媒體載具」,由電視、手機、PDA、個人電腦、MP3等「系統設備」,傳送給消費者或機構用戶使用,即形成完整數位內容產業架構。
簡言之,就是將圖像、字元、影像、語音等資料數位化並整合運用之技術、產品或服務。















(參考資料: 經濟部工業局"2009台灣數位內容產業年鑑")